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荷兰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Kingdom of Netherl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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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是什么?

一、获取信息

二、招标投标

三、许可手续


一、获取信息

【公共工程信息】据荷兰2013年4月1日生效的《公共工程招标法》,所有政府及特殊公共行业(包括水利、电力、能源、交通和邮政等)工程项目必须首先将招标信息通过荷经济部下属的电子招标平台TenderNed网站(www.tenderned.nl)发布。企业可在此网站免费注册。

【其他信息来源】

(1)荷兰采购日历网(aanbestedingskalender.nl),由非营利性机构CROW基金会建设,与众多私营电子招标网站合作,提供大量招标信息。

(2)荷兰建筑行业专业报纸Cobouw(www.cobouw.nl),每周出版5期,除报道建筑业新闻外,每期都刊登建筑业招标信息。

(3)欧盟公共工程招标信息网(http://ted.europa.eu/),用24种欧盟官方语言免费发布达到欧盟指定规模的各成员国公共工程招标信息。

二、招标投标

【招标方式】根据欧盟相关指令,荷兰通常有4种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只有一轮,任何企业都可参与竞标,招标方只能从投标方中做选择,不得与投标方单独谈判。在荷兰,小规模的公共工程通常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限制性招标。限制性招标有两轮,第一轮向所有企业开放,招标方从中选出部分企业参与第二轮。同公开招标一样,招标方只能做出选择,不得与投标方单独谈判。在荷兰,大规模公共工程或需要特殊专业技术的工程项目通常采用限制性招标。

(3)谈判招标。谈判招标可进行一轮或几轮,招标方在与投标各方单独谈判后做出选择,仅在少数情况下使用,如合同的技术细节无法确定或公开招标后无有效标等。

(4)竞争性对话招标。在此招标过程中,招标方将邀请部分投标方进行磋商,讨论如何才能最好满足招标方需求。竞争性对话招标通常适用于非常复杂的项目,如DBFMO(设计、建造、筹资、维护及运作)项目。

【投标资质】招标方有权从技术能力和财务能力两方面对投标资质做出规定。此外,根据荷兰新《公共工程招标法》,公共工程招标的要求必须符合“比例原则”和“法定排除”原则等。

(1)技术能力。可要求投标方的证明文件包括过去5年中完成类似项目的经验、所雇佣的技术专家名单、所拥有的技术设备列表及证书和认证等。

(2)财务能力。可要求投标方的证明文件包括银行担保、企业年报和财务报表等。

(3)比例原则。为增加中小企业参与机会,新《公共工程招标法》要求招标方对投标资质的设定必须是最低要求且和项目直接相关。对企业规模的要求应与工程规模比例相符,如对企业营业额的要求不能超过项目金额的300%。

(4)法定排除。招标方必须排除曾有行贿、造假、洗钱等犯罪记录的企业;可排除已申请破产、负责人曾有渎职行为、未缴足社会保障金或有逃税行为的企业。

【评标标准】评标标准通常有两种:最低标价和最经济合理标。招标文件中会说明采取哪种评判标准。

【准入门槛】荷兰法律对外国企业参与投标并没有任何明文限制,不要求和本地企业建立合资公司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税务、劳务、环保及工程等相关法律问题以及语言障碍,外国企业也经常选择和本地企业合作竞标。

三、许可手续

涉及道路、水利、采矿、风能等领域的工程项目需向荷兰基础建设和环境部下属的公共工程和水利总司申请许可,可在公共工程和水利总司的网站上在线申请(荷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