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荷兰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Kingdom of Netherl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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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种业发展情况

荷兰是农作物种业强国,以蔬菜、花卉为代表的园艺作物种业不仅是荷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荷兰农业中回报率最高的行业。2020年,荷兰农作物种子出口总量113万吨,出口额32亿美元,居于全球第一位,远超位于其后的法(23亿美元)、美(18亿美元)等国。其中,园艺作物种子出口占全球市场份额的40%,马铃薯种薯出口占全球市场份额的60%,近100个国家和地区使用荷兰的马铃薯种薯。“园艺作物种子和起始材料”行业位居荷兰九大“领先行业”之列,具有显著的国际竞争优势。荷兰种业有以下特点:

一、创新驱动发展

荷兰的种业发展始于19世纪,从最初的种植者从事品种选育开始,荷兰逐步形成了以“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运行模式,育种技术不断创新,品种选育经历了传统育种、分子育种、分子突变育种、基因修饰等跨越性发展阶段,目前,分子标记辅助育种技术以及基因组测序、重测序等先进技术得到了充分利用,为品种创新和资源创新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资本的高强度投入,保证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荷兰种子公司用于研发的平均投入占总销售额的l4%,大企业的投入比例高达25%~30%,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接近50%。荷兰的种业企业在各大洲和气候区的69个国家从事进行研发和生产。荷兰良好的种业创新生态,吸引了拜耳、利马格兰和先正达等几乎所有的全球大型跨国企业在荷兰设有研发中心,使荷兰成为全球种业创新活动的中心之一。

二、产业链健全高端

荷兰的种业历经长期发展,不仅在关键核心的研发位置,同时在产品服务等延伸部分,各个环节均已高度专业化且具有全球领先水平。政府主导下的产、学、研合作,由于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和终端需求者的广泛参与,有力地推动了品种的选育和推广效率。在荷兰的种业体系中,育种相关的基础研究主要由以瓦赫尼根大学及研究中心为主体的科研教学机构进行,种子公司主要从事商业品种选育和推广。荷兰不仅拥有世界排名第一农业高校,引领前沿科学研究,为行业发展提供基础技术支撑,还有以瑞克斯旺、橙色多盟等大型跨国种企,主导全球市场商业品种的选育方向;盈可泰、荷兰种子加工公司等分别是全球种子生产、加工处理领域的领导型企业,其产品和技术在全球被广泛采用。

三、注重知识产权保护

荷兰政府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高度重视,植物新品种保护中处于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地位。荷兰是《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的5个创始会员国之一,也是该公约1991年文本修正后生效执行的最早5个会员国之一。遵循欧盟及该公约文本的规定,荷兰制订了严格的植物品种权保护实施制度,品种权申请一经满足新颖性要求,并通过测试,获得授权,就会对育种者授予不少于20年的保护期限,受到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保护。同时,荷兰的种业行业组织及企业高度自律,严格遵守法律,及时对品种进行登记和申请品种权保护,种子行业形成高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良好的竞争氛围,企业不仅重视自身的知识产权,也对品种选育过程中的材料来源严格审查,恶意侵权的案例极少。对激发种业创新活动积极性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据荷兰政府数据,欧洲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30%的来自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