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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驻荷兰经商参处 类型:原创 分类:调研

2015-07-09 16:37

荷兰的对外经贸关系如何?

一、贸易关系

二、辐射市场

三、吸收外资

四、中荷经贸


一、贸易关系

【贸易规模】2014年,荷兰货物贸易总额为8,152.8亿欧元,比上年下降0.5%。其中,进口3,827.7亿欧元,下降0.9%,从欧盟国家进口占其进口总额的比重为51.8%;出口4,325.1亿欧元,下降0.1%,向欧盟国家出口占其出口总额的比重为73.2%;贸易顺差497.5亿欧元。

2014年,荷兰服务进出口总额(初步统计)为2,546.5亿欧元,比上年增长24.6%。其中,进口1,168.8亿欧元,增长24.0%,从欧盟国家进口占其进口总额的比重为42.8%;出口1,377.6亿欧元,增长25.1%,向欧盟国家出口占其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2.6%;贸易顺差208.8亿欧元。

【贸易伙伴】荷兰货物贸易主要伙伴集中在欧盟内部,德国、比利时、英国和法国是其前四大货物贸易伙伴国。2014年,荷兰与前15大货物贸易伙伴的进出口规模合计占荷兰进出口总额的74.4%,其中有11个是欧盟成员国,另外4个国家分别是美国、中国、俄罗斯和日本。

荷兰服务贸易主要伙伴集中在美国及欧盟成员国,美国、德国、英国、瑞士和爱尔兰是其前五大服务贸易伙伴国。2014年,荷兰与前15大货物贸易伙伴的进出口规模合计占荷兰进出口总额的76.9%。

表2-12:2014年荷兰前15大货物贸易伙伴情况

(单位:亿欧元)

序号

国别(地区)

进出口






进口






出口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世界

8152.8

-0.5

3827.7

-0.9

4325.1

-0.1

1

德国

1669.4

-2.0

625.6

-1.5

1043.9

-2.4

2

比利时

844.0

-1.1

368.5

-1.9

475.5

-0.6

3

英国

618.5

-3.4

253.7

-7.6

364.8

-0.2

4

法国

523.2

-1.5

169.6

-1.2

353.6

-1.6

5

美国

459.4

5.6

270.3

1.5

189.1

12.0

6

中国

440.1

11.4

361.0

13.5

79.1

2.6

7

意大利

268.2

-3.7

80.1

-0.7

188.1

-4.9

8

俄罗斯

245.4

-10.6

182.6

-11.4

62.8

-8.1

9

西班牙

188.2

5.9

69.0

5.3

119.2

6.2

10

挪威

186.2

6.1

148.9

7.8

37.3

0.0

11

波兰

156.4

6.3

59.9

8.5

96.5

5.0

12

瑞典

142.6

-0.2

64.6

-4.0

78.0

3.1

13

日本

116.7

0.6

83.5

-0.9

33.2

4.4

14

捷克

112.3

4.4

47.0

-1.0

65.4

8.7

15

爱尔兰

92.2

9.2

54.6

7.5

37.6

11.9

数据来源:荷兰中央统计局StatLine数据库

表2-13:2014年荷兰前15大服务贸易伙伴情况

(单位:亿欧元)

序号

国家

(地区)

进出口






进口






出口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世界

2546.5

24.6

1168.8

24.0

1377.6

25.1

1

美国

386.4

55.4

213.3

51.7

173.0

60.3

2

德国

268.3

12.8

111.3

16.0

157.0

10.7

3

英国

266.1

32.1

119.5

29.8

146.6

34.0

4

瑞士

213.0

156.1

114.1

228.9

98.9

104.0

5

爱尔兰

189.8

13.4

42.6

91.0

147.2

1.5

6

百慕大

139.4

15.4

135.4

13.4

4.0

188.4

7

比利时

100.8

1.7

51.1

7.3

49.6

-3.6

8

法国

97.4

1.8

42.3

-18.1

55.0

25.3

9

新加坡

81.4

35.0

25.0

97.6

56.4

18.5

10

西班牙

48.3

6.4

24.7

-7.4

23.5

26.3

11

意大利

47.4

-0.9

19.0

-18.2

28.4

15.4

12

中国

39.1

4.2

21.4

5.9

17.7

2.3

13

瑞典

27.5

20.4

9.5

-0.3

18.0

35.2

14

丹麦

27.3

28.6

9.1

19.6

18.2

33.6

15

巴西

26.7

-2.5

9.7

24.0

17.0

-13.0

数据来源:荷兰中央统计局StatLine数据库

【商品结构】荷兰主要进口商品包括机械运输设备、矿物燃料、化工产品等;主要出口商品为机械运输设备、化工产品、矿物燃料和食品等;主要服务进口部门为其他商业服务、专利和特许权费、运输服务和旅游等;主要服务出口部门与进口相同。

表2-14:2014年荷兰主要进出口商品

(单位:亿欧元)

商品名称

进口额

比上年增长(%)

出口额

比上年增长(%)

总计

3827.65

-0.9

4325.1

-0.1

食品和活动物

357.78

1.2

559.06

3.8

饮料和烟草

37.13

-0.9

66.14

-9.2

除燃料外的非食用原料

134.18

-2.7

201.32

1.6

矿物燃料、润滑剂及有关物质

837.44

-12.4

730.64

-14.8

动物及植物油、脂肪及蜡

42.17

-12.7

37.06

-12.8

化学及有关产品

514.53

-1.4

758.2

1.3

主要以材料分类的制成品

372.96

5.9

376.27

6.9

机械及运输设备

1089.64

4.9

1146.58

5.2

杂项制品

434.36

7.5

428.62

5.6

未分类商品

7.45

-45.9

21.2

-15.8

数据来源:荷兰中央统计局

表2-15:2013年荷兰主要服务进出口情况

(单位:亿欧元)

部门

进口






出口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总计

942.8

0.8

1100.8

6.0

运输服务

159.0

-3.4

246.9

8.1

其中:海运

45.9

-8.9

80.8

15.1

空运

33.4

-6.4

71.6

2.2

其他运输方式

79.7

1.5

94.4

7.3

旅游

154.3

-1.8

117.3

9.7

通信服务

34.7

0.3

43.5

9.2

建筑服务

21.1

7.8

24.3

4.2

保险服务

8.7

-2.0

5.3

-0.8

金融服务

14.2

3.1

11.0

-5.4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43.1

3.4

56.5

11.7

专利和特许权费

187.8

8.6

251.0

4.5

其他商业服务

308.1

-0.6

321.9

4.4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5.9

-12.6

5.1

-8.4

政府服务

5.8

4.1

18.0

-2.2

数据来源:荷兰中央统计局

二、辐射市场

荷兰于1948年与比利时、卢森堡组成关税同盟,1951年与比利时、卢森堡、法国、意大利、联邦德国签订《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1957年与上述5国签订《欧洲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1948年与其他22个国家共同签署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荷兰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创始成员国,也是欧盟创始国之一。1992年欧盟统一大市场建立后,荷兰遵循欧盟共同的法律法规,包括共同外贸政策、共同农业政策等。欧盟统一大市场的建立以及欧盟东扩,为荷兰带来巨大利益。欧盟是荷兰最主要的辐射市场,德国、比利时、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传统贸易伙伴又是其中的重点市场。

三、吸收外资

荷兰共有约7000家外资公司。《财富》杂志排名世界前300位的公司中有一半以上在荷兰投资建立了各类运营机构,如欧洲总部、分销中心、呼叫中心、共享服务中心、营销与销售办公室、研发中心及生产与装配厂等。

据荷兰外商投资局统计,2014年外商在荷兰直接投资项目187个,金额达31.9亿美元,比上年增加15.3亿美元,创历史新高。按地区划分,84个项目来自亚洲,70个项目来自北美,20个项目来自欧洲,其他来自澳大利亚、非洲和南美。按国家(地区)计算,美国、中国、日本、韩国、印度和台湾是投资项目数最多的国家和地区,2014年美国对荷兰投资共65个项目,中国对荷兰投资28个项目,日本、韩国、印度和台湾分别为16个、15个、10个和9个。2014年外资共为荷兰创造了6304个新就业岗位,目前在荷兰外国公司就业人数已占荷兰总就业人数六分之一以上。

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14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13年,荷兰吸收外资流量为243.9亿美元;截至2013年底,荷兰吸收外资存量为6701.2亿美元。

四、中荷经贸

【双边贸易】中荷两国贸易往来始于17世纪初期。新中国成立后,两国贸易往来有了进一步发展。尤其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荷双边贸易呈快速发展势头,贸易额从1983年的2.7亿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742.8亿美元,增长274倍。其中,中国对荷兰出口从1983年的1.8亿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649.3亿美元,增长近360倍;自荷兰进口从1983年的0.9亿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93.5亿美元,增长近103倍。自2003年起,荷兰一直保持中国在欧盟内第二大贸易伙伴国地位,2014年虽然降到第三位,但仍是中国在欧盟内第二大出口目的地。

荷兰地理位置优越,物流业高度发达,转口贸易成为荷对外贸易主要支撑。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对荷兰出口中,有约70%通过鹿特丹港、史基浦机场等转运至世界其他国家。因此,长期以来,在双边贸易统计中,中方对荷兰出口大于自荷兰进口。

据中国海关统计,2014年,中荷双边贸易额为742.8亿美元,同比增长5.9%。其中,中国对荷兰出口649.3亿美元,增长7.7%,进口93.5亿美元,下降4.9%。

表2-16:2008-2014年中荷贸易统计

(单位:亿美元)

进出口总额

较上年增长(%

中方出口

较上年增长(%

中方进口

较上年增长(%

2008

512.1

10.5

459.1

10.8

53.0

7.6

406.1

2009

418.0

-18.4

366.8

-20.1

51.2

-3.3

315.6

2010

516.8

26.5

497.0

35.5

64.8

26.5

432.2

2011

681.5

21.3

595

19.7

86.5

33.6

508.5

2012

676

-0.8

589

-1

87

0.5

502

2013

701.5

3.8

603.2

2.4

98.3

13

504.9

2014

742.8

5.9

649.3

7.7

93.5

-4.9

555.8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

【双向投资】

(1)荷兰对华投资近年呈现快速发展势头。荷对华投资起步相对较晚,1994年以前荷兰对华投资额很小,之后发展较快。荷兰赴华投资企业大多数是生产型企业,如飞利浦公司在华建有南京华飞彩色显示系统有限公司等20多家合资或独资企业,荷兰皇家壳牌、荷兰国际集团、帝斯曼、联合利华、阿克苏-诺贝尔、万客隆等世界知名公司也都在华投资设立了生产企业、研发机构或代表处。荷兰在中国投资的主要生产性行业包括电子、采矿、石油和化工等,主要服务性行业包括银行、保险、IT和运输等。截至2014年底,荷兰在中国投资项目为2957个,实际投入147亿美元,是中国在欧盟的第三大实际外资来源国。

(2)中国对荷兰投资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4年当年中国对荷兰直接投资流量71.9亿美元,创历史新高。截至2014年末,中国对荷兰直接投资存量103.8亿美元。据荷兰外商投资局统计,目前在荷兰中资企业约490家。从投资行业类型看,贸易类占多数,此外还有运输、电信、电子、保险、商检、法律、IT等领域。中国对荷兰投资额较大的企业主要有华能集团、海纳川、上海建工、中集集团、中远集团、中海集团、华为、中兴通讯等。2008年9月,中远集团联合香港和记黄埔等投资约12.5亿欧元兴建鹿特丹EUROMAX无人操作集装箱全自动装卸码头,标志中国企业对荷投资取得重大进展。近年来,中国对荷兰投资正趋向多元化,有代表性的项目包括:2009年湖南湘电集团并购荷兰达尔文风电公司,2010年又投资500万欧元收购荷兰维沃德机电有限公司95%股权;2011年4月华能集团以12.32亿美元收购INTERGEN电力公司旗下的GMR荷兰公司50%股权,同年海纳川以1.95亿欧元收购荷英纳法汽车天窗公司;2013年海航集团收购美国通用电气旗下欧洲最大的拖车租赁公司TIP Trailer Services;2015年3月中国金沙江创业投资、橡树投资等联合组成的基金“Go Scale Capital” 以约33亿美元收购飞利浦旗下主营LED与汽车照明业务的Lumileds公司等。

【技术引进】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4年,中国自荷兰引进技术105项,合同金额4.6亿美元。截至2014年底,中国自荷兰引进技术2513项,累计合同金额95.3亿美元。

【发展援助】1986年,荷兰政府开始与中国开展发展合作(向中国提供无偿援助)。1996年3月,中、荷两国政府签署《中荷关于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3年底,荷兰政府调整其发展援助政策,中国被列为荷兰逐步取消援助的较富裕发展中国家,双方合作仅限于私营部门和加强法制建设等两个领域。截至2009年底,荷兰共对中国提供约1.2亿欧元的发展合作援助,双方共开展了57个合作项目。目前,荷方无新的对华发展合作项目。

【承包劳务】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截至2015年2月,我对荷工程承包累计合同额20.05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9.59亿美元。2014年中国企业在荷兰新签承包工程合同28份,新签合同额1.7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3亿美元;当年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12人,年末在荷兰劳务人员267人。

此外,中荷两国政府尚未签署货币互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