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荷兰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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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在荷兰是否可以获得土地?

一、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二、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一、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荷兰土地管理部门是荷兰国家地籍、土地登记和制图局(Kadaster)。荷土地转让契约和其他法律事实、行为都须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的土地物权信息是公开的。

【法律依据】有关土地的最重要法律有《民法》、《公证法》和《地籍法》,最重要制度是地籍制度和公证制度。法律规定实际权利的转让必须在公共地籍登记处登记并获取经公证的契约。该手续一经办理,购买者就成为实际权利的所有者。购买者在获取契约同时办理抵押贷款、贷款及进行其他资金安排都要通过公证处帐户办理。

公证处负责征收不动产产权转让税,并将税款移交税务主管部门。经公证的转让契约原始文本也必须送交税务主管部门,以便核对税款。

【管理部门】Kadaster是唯一提供所有不动产市场信息的机构,为土地整理项目提供分析、咨询、支持、合法性认定和登记。

【土地产权转让过程】土地交易过程就是经济人(买卖双方)谈判签订销售合同,然后在公证人公证下签署契约,最后进行公共注册登记。

【土地所有权变更】在荷兰,土地所有权的变更需要经过两个步骤方能生效,一是签订买卖合同,二是所有权转移。在所有权转移程序中,公证人介入是强制性规定。公证人必须制作一份所有权转移公证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提交给Kadaster。

【土地征用和市政府的优先购买权】公共地籍登记簿中必须注明市政府拥有优先购买权的土地。在把市政府拥有优先购买权的土地向第三方转让时,公证人有责任核查卖方是否已向市政府出售该土地,且市政府是否已表态不欲购买该地。

二、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外资企业在荷兰享受国民待遇,荷兰对外资企业获得土地没有专门规定,执行前述的制度规定,企业使用土地需遵守相关的空间规划、环境保护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