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荷兰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荷合作企业名录旅行指南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中荷合作 >  中资机构 >  正文

在荷中资企业警惕恐吓电话
2009-08-25 17:47  文章来源:驻荷兰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近日,有一自称姓陈的男子先后给我在荷兰的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欧洲公司、中国保险(英国)有限公司荷兰分公司、中远集团(荷兰)公司等三家中资企业的负责人打电话,以遇到麻烦和手头紧等为由勒索2万欧元,并威胁如得不到所勒索的钱财,则将对其家属和公司采取极端行动。
驻荷兰使馆经商处提醒在荷中资企业和华商以及即将开展对荷经贸活动的中资企业等加强安全防范。具体做到:
一、注意保护公司和个人信息,不将公司内部信息向陌生人透露或在公开网站上公布。
二、处乱不惊,一旦接到恐吓勒索电话及时向荷兰当地警方报警,并采取录音、记录来电号码和时间等方式保存证据,通知同时或亲友,加强防范。
三、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我处报告。

驻荷兰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2009年8月25日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荷兰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