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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与费用
2006-03-16 22:19  文章来源:商务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1、货币

  荷兰是首批加入欧元区的国家,2002年1月1日荷兰正式启用欧元。欧元的使用大大方便了商务团组和游客。1欧元等于100欧分。纸币面值分别为5、10、20、50、100、200、500欧元;硬币面值分别为1、2、5、10、20、50欧分和1、2欧元。

  2、支付手段

信用卡是荷兰最常见的支付手段,几乎所有商店、旅馆、餐馆等都接受信用卡(在商家入口处常常标出接受何种信用卡,如VISA、MASTER等)。大多数旅馆、餐馆和商店都接受旅行支票,但要求出示护照。中国人外出有携带大量现金的习惯,在国外旅行时经常成为被抢劫的主要对象。因此,建议在出国旅行时,最好使用信用卡或旅行支票,尽可能少带现金。

  3、货币兑换

在荷兰,可以在银行或邮局兑换外币。在一些大城市还有专门的外币兑换处。在机场、车站等场所里的银行营业时间很长,甚至在周末和节假日照常营业。

  4、银行营业时间

在荷兰,银行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7:00。 各个银行具体营业时间略有不同。

  5、小费

在荷兰,给小费是一个普遍习惯,但并不是强制性的。在一些餐馆、酒吧等场所,付款中已含服务费,但人们一般都会在付款后留下一些小费(占付款的5-10%左右)。此外,在影院、剧院,一般给引座员20欧分-1欧元的小费。在乘坐出租车时,也要给司机小费(占车费的5-10%)。在旅店,每件行李应至少给行李员1-2欧元的小费,房间小费为1-2欧元,如果为豪华旅馆,房间小费最好为5欧元,如果是套间或更高级房间,小费应更多些。如果在参加活动时需要存衣物,应给服务员20欧分-1欧元的小费。但是,小费数额可视消费场所档次和服务质量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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