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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的语言环境
2009-09-02 19:30  文章来源:驻荷兰使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荷兰官方语言为荷兰语。荷兰语(Nederlands)属于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下的西日耳曼语支,是荷兰、比利时、苏里南和荷属安第列斯群岛的官方语言。在荷兰全境和比利时北部的弗兰德斯地区通用。欧洲约有2400万人以荷兰语为第一语言。还有曾经被荷兰统治了四个世纪的印度尼西亚也有日常的使用。另外,由于我国台湾1624-1662年曾被荷兰侵略统治,故亦有以荷兰语书写的文献流传至今,成为研究台湾早期历史的珍贵史料,如《热兰遮城日志》。荷兰语字母表由2627个字母组成,除AZ外,在Y后面有一个IJ。荷兰语有时用 IJ 代替Y。(荷兰人把yIJ当成同一字母,所以字母数目有 26 个)。荷兰语与英语和德语接近,同属西日耳曼语支。荷兰语是由古代低地德语诸方言演变而来,最早的荷兰语文献可追溯到12世纪的弗兰德斯。当代荷兰语是五种方言群体的集合:中西部方言(包括南、北荷兰省,乌德勒支,海尔德兰的大部和西兰的岛屿等地区使用的方言),东北方言(格罗宁根、德伦特、上埃塞尔和海尔德兰东部使用的方言),中南部方言(北布拉邦及其周边的林堡地区,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布拉邦和东弗兰德斯),西南部方言(西弗兰德斯)和东南部方言(荷兰的林堡地区大部和比利时的同名地区)。东北方言通常被称为萨克森方言,东南方言被称为东部低地法兰科方言,其他的三个群体则被称为西部低地法兰科方言。荷兰的弗里斯兰省的语言通常单独列为一种语言:弗里斯兰语。荷兰语的舌后音较德语、俄语等多,除了ch发舌后音外,连g也是发舌后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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