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实行开放式市场经济管理体制。政府对大部分的进出口商品不加限制,但对某些来自非欧盟国家的产品实行许可证管理,中央进出口管理局负责发放进口许可证。这些限制措施主要针对服装、纺织品、钢材、武器弹药和一些农产品,其中还包括动植物、濒危物种和爆炸品。对产品的出口和来自欧盟国家的进口产品基本上没有限制。需要获得出口许可证的产品主要包括战略性物资、某些指定产品和一些享受欧盟出口补贴的农产品。在某些特殊时期,也按照国际禁运或抵制协议,禁止或限制对个别国家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