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01年1月1日生效的荷兰税改规定,在荷兰的外国雇员所得税可享受最高达30%的免税津贴。根据规定,雇主可向外国雇员支付最高相当于报酬30%的免税津贴,这些报酬包括奖金和股票等偶然性及弹性收入。计算方法是以年度为基准,直接在雇佣合同中明确应纳税和非应纳税的划分,以便将30%的免税津贴在雇员薪金之外单独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