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劳动合同的终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下列五种不同的方式终止:(1)双方同意(无需任何手续);(2)在试用期内(除了书面通知外,无需任何手续);(3)通知解除(要经就业及收入中心批准);(4)紧急情况;(5)法院判决。
2、重组。如果雇主想在3个月内解聘同在一个劳工局管辖区域内工作的20名以上的雇员,雇主都必须遵守《职工委员会法》、《集体裁员通知法》、《劳动关系条例》等法律。根据《职工委员会法》,上述解聘要适用职工委员会的建议程序。根据《集体裁员通知法》,在裁员之前,应向劳工局及相关工会发出通知并提供详细的裁员计划,并应对此保密。一般来说,应对被裁雇员所产生的经济后果和便利制定社会安置计划。此等安置计划包括与工会协商的解约补偿金。 |